问:家具项目经过评标后,医院总务处考察中标单位,发现有些工艺不附合标书要求,能推翻中标结果吗?
分类: 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 2020-11-04 15:21
问:家具项目经过评标后,医院总务处考察中标单位,发现有些工艺不附合标书要求,能推翻中标结果吗?
答:医院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能通过考察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如果中标单位的有关工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求该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约。如果供应商不能按要求履约,可以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相关赔偿。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