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设备维保竞磋项目需要公布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吗?
分类: 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 2019-05-30 10:09
问:设备维保竞磋项目需要公布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吗?
答:不需要,应该公布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