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医院项目废标后重招,又抽到了同一名专家,如何处理?
分类: 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 2024-03-01 09:40
问:医院项目废标后重招,又抽到了同一名专家,如何处理?
答:如果该专家没有在之前废标项目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应回避或禁止评审情形,依规参与评审即可。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六条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