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项目分成多个采购包进行采购,因供货时间紧、工作量大,医院在招标文件中能否要求供应商只能参与一个采购包?
分类: 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 2022-11-01 09:10
问:某项目分成多个采购包进行采购,因供货时间紧、工作量大,医院在招标文件中能否要求供应商只能参与一个采购包?
答:不可以。对于供货要求时间紧、工作量大的采购项目,一般会采用兼投不兼中模式,也就是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允许投所有的采购包,但只允许中一个包(或N个、兼投兼中),如何设定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明确要求。不得限制供应商的投标权利,要求供应商只能参与一个采购包,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